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陇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陇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陇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AXBJ18-010Z
三、采购项目预算:69万元
四、采购人名称:陇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陇县崇文路6号
联系方式:15291796777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宝鸡市广元南路龙禧花园B座一单元1903室
联系方式:0917―3522288
六、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
1、采购数量及用途:陇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一批办公设备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高速复印机(多页)1台、便携式高速打印机7台、笔记本电脑20台、手机屏蔽柜2个、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案件高速扫描仪3台、无纸化数字会议终端1套、电子手铐监控平台1套。
3、合同履行日期:2018年2月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2投标人需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2.3由企业出具的近三年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17时止(9:00-11:30,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宝鸡市广元南路龙禧花园B座一单元1903室
3、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代理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复印件留存。
4、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8日14:30前
2、开标时间:2017年2月8日14:30
3、投标开标地点:陇县人民检察院4楼会议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卓杰 联系电话:0917―3522288
2、除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外,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其他任何费用;
3、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