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陇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01-22 中国政府采购网佚名144
核心提示: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陇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陇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

    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陇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陇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陇县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AXBJ18-010Z
    三、采购项目预算:69万元
    四、采购人名称:陇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陇县崇文路6号
    联系方式:15291796777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宝鸡市广元南路龙禧花园B座一单元1903室
    联系方式:0917―3522288
    六、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
    1、采购数量及用途:陇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一批办公设备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高速复印机(多页)1台、便携式高速打印机7台、笔记本电脑20台、手机屏蔽柜2个、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案件高速扫描仪3台、无纸化数字会议终端1套、电子手铐监控平台1套。
    3、合同履行日期:2018年2月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2投标人需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2.3由企业出具的近三年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17时止(9:00-11:30,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宝鸡市广元南路龙禧花园B座一单元1903室
    3、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代理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复印件留存。
    4、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8日14:30前
    2、开标时间:2017年2月8日14:30
    3、投标开标地点:陇县人民检察院4楼会议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卓杰    联系电话:0917―3522288
    2、除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外,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其他任何费用;
    3、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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