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公安宝坻分局关于建设人脸识别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TGJT-2018-A-1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01-22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佚名207
核心提示:受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公安宝坻分局关于建设人脸识别系

    受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公安宝坻分局关于建设人脸识别系统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公安宝坻分局关于建设人脸识别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TGJT-2018-A-100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终端设备 在劝宝购物广场、宝坻客运站、宝坻区医院3处建设人脸识别系统,能够与公安宝坻分局现有社会治安防控平台对接,同时接入天津市视频监控网人脸应用平台。包括前后端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杆架采购与安装,地下管网,项目涉及的取电和光纤链路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3.33

    三、项目预算

    43.33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16年或2017年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非本市投标人需提供《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技术人员,人数不少于4人,且为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员工近三个月社保记录等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1-19到 2018-01-26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招标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272号滨海人家二期商业)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1-31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1-31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272号滨海人家二期商业)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志娜

    2.联系电话:022-2585523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俊仁:022-2924261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27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85523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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