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就《安吉县递筏线路段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CZX2017-181B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 元 |
工期 |
项目施工地点 |
1 |
标志标线 |
1批 |
248802.00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施工完毕。 |
安吉县递筏线 |
1、本项目总预算价为248802.00元人民币,投标报价不能超预算。 2、本项目的工程量按实计量。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近三年内具有信号灯安装的成功实施经验;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8年1月19日起至2018年1月29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2楼);
3、标书售价:每套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4、以邮寄方式报名的供应商应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满足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名表;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3、投标人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供应商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证书复印件,2014年7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计)信号灯安装项目的业绩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2月8日上午09∶00时
十、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凤凰路凤凰新村五区188号,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一楼113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帐 号:1205290009000204676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jztb.com/
十三、其他事项:
1、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2-5682664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似楠 联系电话:0572-5028961 传真:0572-5028961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城投集团纪委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2- 569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