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年01月18日
采购合同编号:HNTC2017ZB091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司法通采购项目
(2)采购采购编号:HNTC2017ZB0911
(3)项目内容:移动执法终端及通信服务共33套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
1 |
移动终端 |
华为P10 64G全网通 |
1.品牌:华为P10全网通版 2、操作系统Android 7.0 3、CPU: kirin 960 4、内存:RAM 4GB、ROM 64GB5、显示屏:电容屏,多点触控,屏幕尺寸 5.1英寸、主屏分率 1920*1080像素 5、摄像头:三摄像头、主: 2000万像素、副: 1200万像素;前置摄像头像素 800万像素 6、电池:不可拆卸式电池、容量 3200mAh;网络:双卡双待双4G。 |
服务范围:含每24个月,每月通话时长 2000分钟、国内流量 4G; 短信200条(全网通);赠送2年50M宽带、2年有线电视;其他业务按标准资费。
项目经理:罗琳。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69950元人民币整
大写:壹拾陆万玖仟玖佰伍拾元人民币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18年1月 1日,完成日期:2019年12月31日。总日历天数730天。
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
方式: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一次性交付使用。
4.付款:
1、移动执法终端按采购人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下5%在使用三个月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8年1月1日生效,如后续甲方单位人员增加,将按照本合同执行。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1月1日
合同订立地点: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电话:15607404971
传真:0730-299416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43001610066050004080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云溪区政府采购办:(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0730-8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