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资格后审)
1.采购条件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吉财采计CM【20180109】-0001和CM【20180109】-0002号文件,吉林省富利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伊通满族自治县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配备采购、执法车辆采购项目(第二包)和(第三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单位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管理行政执法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LFLSYT-17A05
2.2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配备采购、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2.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标包划分、编号、采购范围、交货期及预算:
编号 |
采购范围 |
交货期 |
预算(万元) |
|
第二包 |
JLFLSYT-17A05-2 |
执法车辆4辆(面包车)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23.2 |
第三包 |
JLFLSYT-17A05-3 |
执法车辆2辆(皮卡车)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20 |
2.5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企业、组织;
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谈判将被拒绝。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富利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本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本项目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费瑛珉
电 话:0434-421000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富利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东3号门
联系人:齐飞宇
电 话:15774446655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