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执法办案中心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01-20 青海政府采购网佚名149
核心提示: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青海省公安厅委托,拟对青海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执法办案中心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青海省公安厅委托,拟对青海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执法办案中心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政采公招(货物)2017-190号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执法办案中心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450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doc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且签订了《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971-5115646)4、投标人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投标的相关手续,且具备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缴费和投标的能力。(技术咨询:王女士,联系电话:0971-822439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1月17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8/01/18 08:30--2018/01/29 18: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0元/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

投标截止时间

2018/02/07 09:00

开标时间

2018/02/07 09:00

投标及开标地点

投标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

开标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30号)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青海省公安厅运先生0971-8293143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冯女士0971-613673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

收款人

专用账户

银行账号

网上支付

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分册编制要求以及答疑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投标的相关手续,具体请点击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通知》,并与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青海公采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楼3楼。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71-8224398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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