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新安镇人民政府消防车及其相应器材采购项目的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8-01-19 浙江政府采购网佚名214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德清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就消防车及其相应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德清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就消防车及其相应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DQZFCG-2018-G05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标项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消防车及其相应器材采购项目

1

100万

详见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可以任选以上标项中一个标项报名并参与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B.拟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C.拟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在政采云进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再向本中心另行提交一份书面报名资料):

    1.报名/发售时间:2018-1-19至2018-1-2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报名/发售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一号E幢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3.标书售价(元):每本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免费领取。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2-8 09:30

    七.投标地址: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E229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8-2-8 09:30

    九.开标地址: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E229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0000.0(应备注本项目编号)

    交付方式:以汇票、电汇或银行转帐等非现金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德清舞阳支行

    银行账号:9558851205000174279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A.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B.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原件备查)

    C.投标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原件备查)

    D.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原件备查)

    E.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

    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2月7日(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前到达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帐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函件,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参加投标。(凡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免费浏览或者下载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 电子采购文件与书面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采购文件为准。)

    4.投标截止时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在开标结束后进行审查确认,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投标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资格审查时若须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公证件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证明材料等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进行备查却无法提供的,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A.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实行统一社信代码地区的供应商,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信代码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需要另行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B.投标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C.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D. 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信用)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E.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

    F.投标单位的其他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人为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则必须提供此项;证明文件可以是房产权证、车辆行驶证或其他固定资产等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需要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和调研。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德清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2-846110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2-8068042

    传真:0572-8061059

    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一号县行政中心E楼二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德清县财政局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8074859

    传真:0572-8886283

    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一号县行政中心E楼三楼

    附件信息:

DQZFCG-2018-G0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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