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铁路公安局的委托,现就郑州铁路公安局刑事技术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公安局刑事技术设备采购
项目规模:真空镀膜仪一台
标段划分:二标段真空镀膜仪一台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预算金额:210万
供货期: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企业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郑州市或郑州市各区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企业以单位名称查询、个人以身份证号查询)的企业查询结果主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四个查询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存在上述行为的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报名企业2017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三、投标人报名: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在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东风东路与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D座501)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二、投标人资质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另行通知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 购 人:郑州铁路公安局
联 系 人:李德银
联系电话:037168328828
地 址:郑州市永安街52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东先生
联 系 电 话:15981809166
地 址:郑州市东风东路与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D座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