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平台及爆炸物处理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JY开采[2018]第010号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平台及爆炸物处理采购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0万元 |
2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爆破作业三级以上资质; (3)供应商提供两名高级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在军队中服役过优先); (4)供应商在烟台开发区拥有或租用有合法的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拥有或者租用合格的民爆器材运输车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0万元 |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月24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奇山路9号云泽大厦4楼,楼梯入口)
3、方式:购买
4、售价:300元/份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31日8:30-9:00(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 月31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66号
联 系 人:张鹏
联系方式:0535-638099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开发区奇山路9号云泽大厦4楼楼梯入口
联系人:刘欢
联系方式:0535-6952299
八、其它:供应商报名、购买文件时须携带资格要求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附件:磋商文件
发布人: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