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消防大队消防车辆及器材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01-16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佚名193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耿马县消防大队消防车辆及器材装备采购项目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耿马县消防大队消防车辆及器材装备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耿马县公安消防大队(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耿马县消防大队消防车辆及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CSSZB2018002)进行公开招标。

    1、本次设备采购的资金为财政资金。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选定中标人。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
单位

备注

1

城市主战消防车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2

泡沫消防车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


 

    2、招标项目内容: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预算金额:2200000.00(大写:贰佰贰拾万元整)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质;

    (3)投标申请人在本项目实施地必需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机构(在临沧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及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5)投标申请人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技术参数,不得有负偏离。

    (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近三年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备查)。

    (7)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

    (8)投标申请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技术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验收并交付使用,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一的滞纳金。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 1月19日止(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圈掌街卫生局二楼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携带:

    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现场咨询本项目情况或购买标书时,为保证本次招标的真实和严肃、防止虚假投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状况一览表、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原件(近三年)、2017纳税证明原件;企业法人及三个以上员工2017年以来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由投标人所在当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上述证件不能同时提交的投标人,恕不接待现场咨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需亲自参加现场咨询或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0、投标保证金

    (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6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2)金额:30000.00,大写:叁万元整。

    (3)形式:现金进账、转账、电汇。

    (4)退还形式:与供应商的递交形式一致。

    (5)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户名: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南塘支行

    账号:251804060920005249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谈判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谈判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

    1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7日下午15:00止(北京时间)。

    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天鹅湖大酒店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规定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13、开评标时间:2018年2月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天鹅湖大酒店会议室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临沧市政务服务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开标会前15日书面致函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15、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耿马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黄永坤

    联系电话:0883-6121543

    1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局二楼

    联系人:谢正美

    电话:15769953072

    电子信箱:2254854995@qq.com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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