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政府专职消防站消防车辆、消防器材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1-13 湖北政府采购网佚名140
核心提示:依据冶财采计备〔2017〕0065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大市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拟就大冶市政府专职消防站消防

    依据冶财采计备〔2017〕0065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大市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拟就大冶市政府专职消防站消防车辆、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冶采〔2018〕005号

    二、项目名称:大冶市政府专职消防站消防车辆、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本采购项目分三个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210万元整(一包120万元,二包35.4万元,三包54.6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10万元整。

    五、资金来源:大冶市级财政性资金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九、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8日登录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http://www.hbdaye.gov.cn/zwgk/xxgkzl/zdly/ztb/)本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十、投标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1日9时00分(8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十一、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2月1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

    十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上发布。

    十四、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采购人或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书面质疑函时间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徐晓斌

    联系电话:0714-3188077

    地址: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采购人:大冶市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李森

    联系电话:18772366060

    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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