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目录管理制度。徐州市财政局每年根据上级要求,修订印发最新市级指导性目录,指导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修订本部门指导性目录,准确把握购买服务范围,明确预算编制原则,优先保障和改善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公共服务,严禁将6类禁止性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未制定指导性目录的部门不得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提高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规范性。
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制度。徐州市财政局坚持“先有预算安排、后购买服务”的原则,将市级指导性目录和部门指导性目录,作为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应编尽编”原则,落实购买服务的项目资金来源,根据实际需求填报真实、合理、有效的采购计划。同时,为突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性及独立性,避免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与政府购买服务概念的混淆,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要求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单独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强化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约束性。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依托政府采购执行和监督系统,徐州市财政局要求各预算单位将各自购买服务项目的项目名称、服务领域、资金类型、实施进度、预算数、执行数、决算数等基础数据在系统中进行实时填报,监管部门及时掌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进展。目前,徐州市政府购买服务已基本建立从预算编制、采购计划申报、采购项目委托到合同签订、合同款项支付的现代化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等采购当事人以及监管机构的政府采购业务均在网络上操作,显著提高了政府购买服务的透明度,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严格落实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徐州市财政局通过印发文件明确相关主体责任和评价范围,重点选择涉及民生、社会关注的项目,就购买服务行为的经济性、规范性、效率性和公平性开展评价,对能够客观评价服务质效,特别是对服务对象满意度相关指标赋予较大权重,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和效果。
严格落实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主动、多维、立体监管新模式,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检查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当事人行为,构筑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