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组织实施的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警用执法船采购(编号:NSCG2017176817)已完成评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法:自定法
二、 投标供应商及其报价:
A包 |
投标供应商 |
报价(万元) |
1 |
珠海俊捷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
386.00000000 |
2 |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93.76000000 |
3 |
珠海市琛龙船厂有限公司 |
397.20000000 |
三、 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A包 |
投标供应商 |
1 |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珠海市琛龙船厂有限公司 |
3 |
珠海俊捷船艇科技有限公司 |
四、 中标(成交)供应商:
包组 |
投标供应商 |
A |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五、 项目评审专家:
项目评审专家 |
1、 訾润; 2、 罗本厚; 3、 戴卫平; 4、 谭美全; 5、 王嘉川; |
六、 评分结果表:
本公示期限为三日。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755-26662884,监督电话:0755-26561423。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