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HCS23ZJ016
项目名称:遂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指挥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25,792.9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遂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指挥中心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825,792.9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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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遂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指挥中心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25,792.92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开工报告之日起18个月内通过竣工,并验收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遂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指挥中心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参与的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遂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指挥中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注:①如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件,应由持证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负)。④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7日 至 2023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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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溪县公安局
地 址:遂溪县遂城镇站南路
联系方式:0759-77874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地 址:湛江市麻章区麻东大道2224号湛江商贸物流城一期家具建材交易中心7号楼26号商铺(一址多照)
联系方式:198 4958 0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电 话:198 4958 0614
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