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泡沫灭火剂、消防设备等
二、采购项目编号:SDYTSJ2017-0833-02-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泡沫灭火剂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强制性认证检验报告;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60 |
2 |
消防设备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0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飞龙天润大厦1001室)
3、方式:购买或邮寄
4、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300/份),如需邮寄须另加邮费人民币伍拾元/份(¥50.00/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2月1日8时30分- 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政府采购大厅(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四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2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政府采购大厅(莱山区府后路2号附楼四层)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烟台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4号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方式:0535-689603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飞龙天润大厦1001室
联系人: 刘政
联系方式:0535-6729608-81
电子邮箱:ytygzb@126.com
八、其他:投标人购买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登记备案,获取报名回执后,其报名方有效。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