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新昌县公安局就新昌县公安局协警服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2017-91-3(HW)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为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供应商。办理资格供应商的要求程序详见《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供应商申请登记表可在本中心网站政府采购有关资料下载处下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至(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下午:
2. 报名/发售地址:
3. 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1-31 14:30:00
七. 投标地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二)(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
八. 开标时间:2018-01-31 14:30:00
九. 开标地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二)(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2500元
交付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1000031801898000009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3.
4.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邵女士 ,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5-86230057
传真:0575-86229227
地址: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
2、采购人名称:新昌县公安局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575-86624118
传真:
地址:人民中路212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梁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传真:
地址:鼓山中路118号
附件信息:
新昌县公安局协警服装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