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302000192
交易编号:SJ-ZC-20230726-03
项目名称: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更换部分城区交通标志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6.008200万元
最高限价:106.0082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更换部分城区交通标志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06.0082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31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4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单位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
3.方式: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综合受理窗口服务电话:0538-6288136。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政发〔2021〕3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4、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5、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6、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电话:0538-622107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东湖路32号
联 系 人:刘科长
联系方式:0538-8281006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原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6266号财富时代广场2号楼1704室
联系方式:0531-85662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人电话:0531-85662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