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BHZC2023-C3-0013-K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创城”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四、服务供应商驻地服务、机械设备及人员要求“(二)机械设备需求” |
1.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为供应商所有的须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及设备照片;如设备为非供应商所有,须提供机械设备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且租赁期涵盖本项目的服务期限,未涵盖的须提供续租承诺函;以上材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
1.拟投入本项目的“太阳能移动式多相位交通信号灯、笔记本电脑、热熔标线机”须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及设备照片,如设备为非供应商所有,须同时提供设备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且租赁期涵盖本项目的服务期限,未涵盖的须提供续租承诺函;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车辆(包含施工运输车、吊车、高空作业车)”须提供相应车辆的行驶证或登记证书或购置发票复印件及车辆照片;如车辆非磋商供应商所有,须同时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且租赁期涵盖本项目的服务期限,未涵盖的须提供续租承诺函;以上材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并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印章。 |
2 |
“拟投入机械设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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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设备自有的需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且发票人为磋商供应商或单位法人;设备为非本单位所有,须提供设备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涵盖本项目服务期,未涵盖须提供续租承诺函;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否则不予计分。 |
注:(1)“笔记本电脑、太阳能移动式多相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线维护设备、交通标志制作专业设备”为磋商供应商自有的需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且发票人为磋商供应商或单位法人;如非磋商供应商所有,须同时提供设备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涵盖本项目服务期,未涵盖须提供续租承诺函; (2)“施工运输车”须提供相应车辆的行驶证或登记证书或购置发票复印件及车辆照片;如车辆非磋商供应商所有,须同时提供车辆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涵盖本项目服务期,未涵盖须提供续租承诺函; (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印章,否则不予计分。 |
3 |
响应文件提交、开启时间 |
2023年7月7日15时30分 (北京时间) |
2023年7月11日08时30分 (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广西北海海城区北部湾东路35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 0779-2098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市北海大道科技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陈俐娟 0779-3832133、3830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俐娟
电 话: 0779-3832133、383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