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车辆鉴定费、事故死者尸体解剖检验费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36号高桥大厦11楼
中标(成交)金额:31.35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36号高桥大厦11楼
中标(成交)金额:11.4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 | 事故车辆鉴定费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 | 事故死者尸体解剖检验费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臧二伟、郑翼松、冯华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100万以下1.5%;若中标服务费低于3000元,则按3000元计取。②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的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现金;③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户 名:泉州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3505 0165 6407 0000 2676。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9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的中标金额仅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依据。
2、合同包1和合同包2的服务期限届满或各合同总预算金额的额度用完,各合同自动终止。
3、本项目合同包1和合同包2的中标折扣率均为9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河滨西路155号
联系方式:苏先生/18060052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A403室
联系方式:小谢/0595-26055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谢
电 话: 0595-2605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