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野营帐篷采购
项目编号:WJ-2017-2216-A001(1)
项目内容:96型通用指挥帐篷12顶、93型班用棉帐篷410顶、95型卫生帐篷16顶、3×8式厕所帐篷30顶、2006-72型餐厅帐篷45顶、自动充气床垫4500张、行军床4500张,详细技术参数指标见招标文件,投标限价389.3万元,中标人1名。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营业范围有帐篷生产制作的资质;
2、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
3、2014年1月至今,投标人有与部队合作过的类似项目且中标金额在200万(含)以上的销售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9日至9月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路66号武警总队办公楼3楼3-12。
报名方式: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务必按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上述地点报名。报名登记时,投标人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类似项目且中标金额在200万以上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17年9月19日12:00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70000.00元(柒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必须公对公银行转账交纳。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后勤部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重庆江北新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051401046669998
3、未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的;
(2)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3)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4)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武警部队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时间:2017年9月19日13:00-14:2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同报名地点
投标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9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路66号武警总队办公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助理13452020308;谭助理13983227509;023-6792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