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基本户采购竞争性磋商

   2023-04-04 中国政府采购网155
核心提示: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FGAJ20230314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基本户采购采购方式:竞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FGAJ20230314

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基本户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基本户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合同期内采购方对中标方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可续签两年,一年一签,直至三年结束。(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2.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则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3日  至 2023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3-81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3-8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3-8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3号        

联系方式:024-24717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徐鑫024-31918388 -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曼、徐鑫

电 话:  024-3191838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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