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NSJ-[2023]010
项目名称:绥芬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设备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红绿灯165台、电警设备65台、卡口设备26台、二中队监控26台、礼让违停逆行设备16台及部分电费),负责以上点位日常运维:包括日常巡检、点位接入、链路维护、设备维修、安装、拆卸、调试、配置、测试。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依据牡丹江市财政局《牡丹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2021年版)》(牡财采〔2021〕33号)第二条第十项之规定,本项目合同期限到期后,经采购人与中标企业协商同意,可采取续约方式继续签订供货合同。续约后,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等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的供应商,并持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本项目涉及内容。(2)供应商信用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单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至 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宁北街宏大逸居时代小区105门市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晟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大厅(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宁北街宏大逸居时代小区105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晟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大厅(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宁北街宏大逸居时代小区105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申领登记表、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05893270@qq.com),竞争性磋商文件申领登记表后附,填写内容需准确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芬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绥芬河市大直路南端
联系方式:绥芬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18645332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晟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宁北街宏大逸居时代小区105门市
联系方式:杨女士 13089853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绥芬河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电 话: 18645332110
附件下载:领取招标文件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