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LGJ-C-2023-111
项目名称:主扩声全频扬声器等办案基地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13,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扩声全频扬声器等办案基地设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13,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13,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信息化设备零部件 |
主扩声全频扬声器等办案基地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13,500.00 |
1,013,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扩声全频扬声器等办案基地设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扩声全频扬声器等办案基地设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2022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谈判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一个月(谈判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谈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谈判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7)截止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谈判保证金凭证及代理机构出具的谈判保证金收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②受疫情影响,每个公司派一人参与开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07日 至 2023年03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3 厅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3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3 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登记: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项目登记。
2.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
3.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 3 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
5.本项目所属行业:计算机信息技术行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延安市百米大道
联系方式:0911-2218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丝路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11楼
联系方式:0911-8105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鹏、张梦娜
电话:0911-8105018
丝路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6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下载:N111采购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