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租赁 |
1 |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租赁 |
16.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拥有考场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提供自有或租赁的相关证明材料)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均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20日8时30分至2023年2月25日0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针对本项目备案。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新泰市车管所会议室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3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新泰市车管所会议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3、监督单位:新泰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8-7232332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新泰市汶南镇沈家庄村驻地(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方式:05387283520(新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县(区)东岳大街24号 联系方式:0538-8669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芳 联系方式:0538-8669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