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委托,就“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确定,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执法执勤用车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安殷财招标采购〔2017〕30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1月5日
谈判小组成员: 孟合庄、李拥军、李林瑛
评审地点: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开标厅(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
五、成交信息
标段1
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法定人数三家,废标。
标段2
成交供应商:安阳易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贰拾壹万捌仟贰佰元整(¥:218200.00)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光明路南段豫北汽车市场院内东区中户
序号 |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服务承诺 |
1 |
7座MPV |
ZN6444V1A5 |
2台 |
交验期:合同签订7日内 交验地点:安阳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37227655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钢城路与殷三路交叉口西北角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亚松
电话:0372-2283981、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地址:安阳市中华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