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樟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车辆拖移及停放保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2-11-11 中国政府采购网199
核心提示: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仝信-ZS2022-006项目名称:江西省樟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车辆拖移及停放保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仝信-ZS2022-006

项目名称:江西省樟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车辆拖移及停放保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二、技术要求

1、乙方提供服务的内容:对甲方依法强制拖移、查扣的机动车停放保管。

2、乙方对甲方依法扣留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拖移和停放保管一律免费,但甲方依法开具放行单日起,因车主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提车,则乙方可以按江西省发改委的相关文件精神收取停车费,甲方执行安保任务需要清障车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免费提供车辆和人员,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做好详细台帐(样式由甲方法制科提供),积极配合涉案财物检查;车辆保管按公安机关财物管理规定妥善保管(以甲方法制科管理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停放车辆收取费用,如被查实,按收取费用1:3金额扣除服务费用,如发生此类情况3次以上(含3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不得有截留、侵占、私拆、挪用、损毁、自行处理以及强制维修被扣车辆;如发生此类情况,有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故意漏登记扣押车辆,登记内帐脱监管,如查实3次(含3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甲方依法强制拖移查扣的各类机动车,在通知乙方后,乙方须按时拖移关妥善保管。拖移过程中须依法行使,城区以甲方指挥中心为基点,半径10公里,乙方接到电话,20分钟内到达;城郊外(以甲方大队指挥中心为基点,半径10公里外),乙方接到电话50分钟之内须到达现场,没有按时到达,一次处罚500元,如发生此类情况3次以上(含3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6、租凭及托管期满前4个月,由交警大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拍卖公司对僵尸车和无人领取车辆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上缴国库。

7、对当事人持有甲方出具的书面的放行手续,乙方对手续中载明的停放车辆必须放行,不得扣押。

8、承包服务期间乙方因拖移、停放保管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和安全事故及停放车辆的被盗和被损坏等任何民事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停车场总体要求

(1)停车场区域设置:樟树市城区管辖范围内。

(2)在中标后签定合同前承诺停车场范围不少于10亩,场地划分为大型货车、小型汽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及重点车辆停放区,有适当雨蓬停放部分需防雨的汽车,摩托车停放能防雨防晒。同时具备道路交通清障能力,配备专门为停车场服务清障车辆。(吊车吨位35T以上拖车1台、平板小拖车2台或以上)。采购单位随时对成交供应商的清障车辆配备情况进行抽查。

(3)必须是全封闭停车场,配有24小时保安人员巡控同时全方位自动监控系统确保场内车辆安全。

10、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1”模式,即:第一阶段达到标准要求,经甲方同意顺延至第二阶段,没有达到标准要求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每个阶段为十二个月。

1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具有车辆拖移或车辆施救等经营范围;操作人员需持有特种行业作业人员证(起重机械作业证原件);

12、提供配备专门为停车场服务清障车辆承诺书(格式自拟)。(吊车吨位35T以上拖车1台、平板小拖车2台以上)。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

3)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至 2022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78号盐业公司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樟树市杏佛路78号盐业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樟树市杏佛路78号盐业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省樟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江西省樟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方式:张先生 0795-7878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仝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78号盐业公司二楼            

联系方式:严进13979533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进

电 话:  1397953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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