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道路交通技术监控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新建区三号小区生产办公综合楼
中标(成交)金额:365.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采购需求 |
服务期:3年 |
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采购需求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安耀,高颖,陈玉萍 ,孙磊平,胡学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624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未中标供应商情况:
①第2名:桂林士炎科技有限公司(得分:27.87);
②第3名:广西汇锐达科技有限公司(得分:27.66);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兴安县兴桂路1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学农,联系方式: 13878370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奥金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23号50-2号(原91#)1-3层别墅
联系方式:联系人:彭工?,联系方式:0773-269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 话: 0773-269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