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方城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方城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政法转移资金电子检务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谈判、评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方城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政法转移资金电子检务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ZC-J-20171206-128
二、项目信息:
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2月8日
评标日期:2017年12月29日9:00分
评标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曾军、康大宁、郭鹏举、李善民、杨学红
三、评审结果:
成交人:南阳市金普生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缪乃荣 电话:13183315161
成交人地址:南阳市七一路139号
采购内容:电子检务设备一批(上联路由器、核心交换机、接入交换机、防火墙、防病毒软件、终端系统、服务器、控制终端、防病毒网关、杀毒软件、线路干扰器、光纤交换机、光模块、会议投影、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电子证据管理平台、存储、服务器机等)
成交价格:柒拾万陆仟叁佰元(706300.00)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或交货期:20日历天。
四、公告及公示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方城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杨女士、付先生
联系电话:0377-67260512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738777735
各有关当事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的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