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洛宁县交警大队安装智能交通设备项目三标段(三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洛宁县交警大队安装智能交通设备项目三标段(三次)、HNDM20171016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7】09-12-1号
三、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财政资金、2610408元,超过本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洛宁县交警大队安装智能交通设备项目三标段(三次)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
1 |
电子警察 |
8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红绿灯 |
6 |
详见招标文件 |
3 |
指挥中心改造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4 |
电子警察后台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 |
绿波设计及配时 |
8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资产负债表或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3月至9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人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证明资料。
6、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3月1日以来的社保。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七、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年1月4日8:30至2018年1月10日18:00通过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八、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www.lnxggzyjyzx.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253308)。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25日上午10:00整。
十、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迎宾大道15号附近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378318225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379-69936566 13213560493
邮箱:dmlyfgs@126.com
十三、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