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台州锋鼎科技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委托,就浙江海警特勤集训队营区场地改造工程成品攀岩墙及索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TZFD2017-02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价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浙江海警特勤集训队营区场地改造工程成品攀岩墙及索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1 |
批 |
34 |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需求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具有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合格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8年01月02日至2018年01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鑫泰广场C幢二单元1303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 500 (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3日,上午9:30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鑫泰广场C幢二单元1303室
八.开标时间:2018年 01月23日,上午9:30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鑫泰广场C幢二单元1303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 元;现金方式,开标当天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
联系人:任警官 联系电话:1366646468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锋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露梦 联系电话:13736206537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鑫泰广场C幢二单元1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