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浦江县公安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浦江县公安局公务警用车辆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PDY2017-024
四.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七. 定标/成交日期:2017-12-27
八. 中标/成交结果:
标项 |
标项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总价/优惠率 |
备注 |
1 |
浦江县公安局公务警用车辆项目 |
义乌市升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略 |
辆 |
1 |
237800.00元 |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徐赤雨,薛江根,张金根
十. 其它事项:
1.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浦江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金根
联系电话:1896797520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
联系人:金华浦江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579-88088931
传真:0579-88088931
地址:人民东路83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浦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23011
地址:人民东路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