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警务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警务巡逻车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YLLBG20171008-XB
三、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最高限价:壹佰肆拾叁万元整(¥1430000.00)。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或生产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需足额交纳)。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并到达指定账户(以下家银行任选一家,需备注项目编号:YLLBG20171008-XB)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18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月18日10时00分在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网(www.xingbin.gov.cn)
十一、联系事项:
1、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
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盛安路1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0772-4212528
2、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佳斌 ;联系电话:0772-4299199 传真:0772-4299238。
地址: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二楼2-1号
3、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2-4218580
十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招标文件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
(YLLBG20171008-XB)货物需求一览表191125.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