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来宾市公安局大院智能安防管理系统采购(DZGGH201702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项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认为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预公示内容存在唯一性(倾向性)或排他性等问题,可于2018年1 月2日上午10:00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评审专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供应商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如需要提交意见函,则应当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当建议人为供应商时,请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的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委托办理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当建议人为评审专家时,请携带有效的评审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2-4778765;联系人:万工
联系地址: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瑞中花园人民路西121号)
附件:来宾市公安局大院智能安防管理系统采购(DZGGH2017026)预公示内容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2 月 27 日
附件
来宾市公安局大院智能安防管理系统采购(DZGGH2017026)预公示内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