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告日期:2020-06-01
更正日期:2020-06-05
原公告项目名称:海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警械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码:HB20200645100020001
项目联系人:张倩
项目联系电话:0317-8815588
采购人:海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海兴县海兴汽车站东侧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6621991
代理机构: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万泰阳光花园底商107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815588
更正内容:海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械设备采购项目(四标段)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分表第三项技术参数响应“各投标人标志标线及指示牌技术参数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0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减1分,减至0分止”。更正为:海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械设备采购项目(四标段)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分表第三项技术参数响应“各投标人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0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减1分,减至0分止”。一次更正公告中关于三标段内容不做更正。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8815588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