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酒泉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车辆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酒泉方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委托,对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酒泉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车辆装备器材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首次公告日期为2020年5月9日,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2日,现做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编号:JQZFCG(2020)002号
二、采购预算:¥14375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叁拾柒万伍仟伍佰元整)
A包:¥4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贰拾万元整)
B包:¥1627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
C包:¥2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
D包:¥11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捌仟元整)
E包:¥5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叁拾万元整)
三、更正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A包采购内容逃生缓降装置技术参数为:
A包:
类别 | 产品 名称 | 器材参数要求 |
逃生缓降装置 | 逃生缓降装置 | 符合GB21976.2-2012《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是依靠使用者自重安全下降并能往复使用的缓降装置。主要由调速器、绳索、安全带、安全钩、金属连接件和绳索卷盘组成。 1.最大负荷(981±5N)状态下下降速度≤0.8m/s;最小负荷(343±5N)状态下下降速度≤0.45m/s.★ 2.标准负荷状态下,连续进行20次下降,每次下降速度相对于20次平均下降速度的偏差≤1.5%.★ 3.连续200次下降所有部件无异常现象。最大负荷(981±5N)状态下,连续200次下降,下降速度≤0.58m/s;最小负荷(343±5N)状态下,连续200次下降,下降速度≤0.31m/s.★ 4.高温处理后,标准负荷连续两次下降,下降平均速度≤0.57m/s.★ 5.提供国家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及3C认证★ 6.具备往复式逃生功能。 7.配备固定腰带3条,防滑手套2副。 8.下降绳索长度大于所在楼层距室外地面高度2米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