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安消防大队购置消防执勤车辆项目变更公告

   2020-05-25 中国政府采购网168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新郑市公安消防大队购置消防执勤车辆项目项目编号:新财购-2020-76一、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先生项目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新郑市公安消防大队购置消防执勤车辆项目

项目编号:新财购-2020-76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71-6262000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20年05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新郑市公安消防大队购置消防执勤车辆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四、原内容:“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5)评标标准 3.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以来在国内实施完毕的10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每份得1分,最多得3分。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以下三项:1.合同和验收报告;2.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需显示采购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中标通知书或银行收款凭证或不低于合同总额80%的发票。注:有效业绩材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五、变更内容:

1.“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5)评标标准 3.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以来在国内实施完毕的类似业绩,每份得1分,最多得3分。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以下三项:1.合同和验收报告;2.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需显示采购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中标通知书或银行收款凭证或不低于合同总额80%的发票。注:有效业绩材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2. 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已发布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答疑文件”中,请各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下载并认真阅读。

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新郑市新村大道附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先生 0371-6262000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宁先生 0371-6885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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