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市东洲区碾盘乡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碾盘乡公安派出所室内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碾盘乡公安派出所室内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LNYC2020-050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璐
项目联系电话:024-566225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东洲区碾盘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市东洲区搭连三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姚思维 024-543110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璐024-56622560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公告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803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20日 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5月06日 16:30 至 2020年05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或在线下载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5月20日 09:30 至 2020年05月20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20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碾盘乡公安派出所室内维修工程的采购公告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市东洲区碾盘乡人民政府委托,对碾盘乡公安派出所室内维修工程(项目编号:LNYC2020-050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工程量清单 |
01 | 碾盘乡公安派出所室内维修工程 | 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 | 详见采购文件 |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招标范围:碾盘乡公安派出所室内维修工程施工,施工图以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 期: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竣工;
4、质量标准:合格;
5、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工程结算经评审中心审核定案后支付至结算价格的95%,留5%质保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708,036.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1,708,036.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12日16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因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咨询电话:024-56622560。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三类人员证。以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可将上述材料按采购文件领取时间邮寄到代理公司(以邮件到达代理机构时间为准,邮寄材料须附联系方式及邮箱)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5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2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抚顺市东洲区碾盘乡人民政府
地址:抚顺市东洲区搭连三路
项目联系人:姚思维 联系电话:024-5431101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项目联系人:李璐 联系电话:024-56622560
传真:024-56622030 邮箱地址:147129433@qq.com
开户行:抚顺银行新玛特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370811201020002686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璐
项目联系电话:024-5662256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