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0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邯郸支队营房及附属设施维修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24520120002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10-2031776
采购人: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邯郸支队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邯郸支队
采购人联系方式:18003204669
代理机构: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2031776
预算金额:99.8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5月2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5-0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5-1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dsggzyjyw.com/)“投标人登录”栏目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三室(人民东路342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具有与采购产品或服务相应的生产、经营或业务范围);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提供最近年度(出具报告月份距磋商日期月份不大于12个月,两日期同月份有效;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未及时进行审计的不受此限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日期前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4、提供供应商近期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如有零申报的,其报表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至少应有1个月实际纳税证明;如成立日期不足3个月的,以实际成立日期为准,且可以均为零申报报表)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凭证或转账记录原件;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屋面防水工程、顶面防水、室外排水管道施工标准。
备注:提示: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先期进行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或下载磋商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市场主体”中“注册指南”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0-2031948,联系人:赵先生。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时刻关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更正公告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信息,如有更正不再另行通知。因未关注更正信息造成的磋商失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