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委托,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安保监控改造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安保监控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HJGP-2017-H-108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第1包 | 384.641 | 天津荣尧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与华龙道交口城市星座大厦5-2405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安保监控改造项目 | 详细请见附件。 | 1. 本项目免费保修3年(含设备)(并免费提供不少于一年的技术人员驻场维护),售后服务时间自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驻场服务期满后,投标人须承诺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场维修,7×24小时技术支持响应,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部24小时有人接听的报修电话。质保期内维修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 投标人须保证,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以优惠价格供应系统正常使用所必需零配件。 3. 对因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而造成的系统或零配件损坏,酌情收取维修或更换的成本费用,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4. 项目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应提供定期的清洁、保养、维护服务。承诺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回访。 5. 提供不少于2周的技术培训,针对采购人不同的系统负责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 6.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7 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8. 提供制造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 9. 中标方施工验收前需详细整理本项目涉及的全部文档并交付用户(包括纸质的和电子版),包括部署产品的详细配置清单、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技术资料、系统集成设计方案、实施详细流程与报告(含应急处理预案)、技术服务方案等。 | 项 | 1.0 | 384.641 | 384.641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堪顺,杨桂英,周海川,孙克泉 杜军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尚春婵
2.联系电话:022-83560690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杜老师:27332690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67号通耀大厦三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3560690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天津恒建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公开招标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