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购买校园视频监控与公安部门联网网络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0-01-13 中国政府采购网109
核心提示:明光市购买校园视频监控与公安部门联网网络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原项目名称:明光市购买校园视频监控与公安部门

明光市购买校园视频监控与公安部门联网网络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明光市购买校园视频监控与公安部门联网网络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czcg202001-022

原公告日期:20200107

二、公告内容

澄清一:原磋商公告及文件中:1、磋商时间:2020 01 17 10 00 分;

2、磋商地点: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现修改为:1、磋商时间:2020 01 19 11 00 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顺延)

2、磋商地点: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澄清二:原磋商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38页的第14.卖方违约责任:增加(3)卖方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买方按期正常使用,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追偿标准为:未按期完成光纤 网络全覆盖到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按未覆盖到的学校2000/每校追偿;公安平台建成时(2020220日)不能完成调试接入的,按不能接入学校2000/每校追偿

质疑一:质疑事实1:竞争性磋商评分办法(一、二标包)中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15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在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承接过 60 条互联网专线或数据专线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 5分,最高得 10 分,投标人上级或下级公司业绩参与响应并满足要求的,均可得分。

基本事实:违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第四条“限定投标人(供应商)具备××地域、××行业业绩或××指定用户或指定部门出具的使用报告或业绩证明”和第三十八条“指定地域性、行业性业绩(省级、市级、县级)为评分条件”。

建议:磋商性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业绩为项目所在地(区县级),该条违反了上述规定,建议删除“项目所在地(区县级)”要求。

回复:原磋商文件中资信分打分内容为:供应商自20151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在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承接过60条互联网专线或数据专线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高得10分,投标人上级或下级公司业绩参与响应并满足要求的,均可得分。

现修改为:供应商自20151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承接过60条互联网专线或数据专线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高得10分,投标人上级或下级公司业绩参与响应并满足要求的,均可得分。

其它仍执行原交易公告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交易公告的组成部分,与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明光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龙山路66

联系人:郑应刚

电话:19909608878

招标人:明光市教育体育局

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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