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2018年消防车辆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消防车辆)-更正公告

   2019-12-13 中国政府采购网114
核心提示:2018年消防车辆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消防车辆)-变更公告致各投标人:一、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消防车辆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消防车辆

2018年消防车辆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消防车辆)-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消防车辆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消防车辆)
二、招标文件编号:ZTSJ—HN2019001-1
三、采 购 人: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230035
地    址:海口市国兴大道兴丹路2号
四、首次公告时间:2019年12月10日
五、首次公告标题: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2018年消防车辆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消防车辆)-公开招标公告
六、本次公告变更内容: 
1、原项目完成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0天内(如主要部件办理免税的,应在到港后的3个月内交付)。
现变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0天内。
2、原招标文件合同格式中付款方式:
(一)进口消防车辆:
1.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委托银行向甲方开具的合同总金额30%履约保函以及乙方出具相应数额正式发票交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预付款;
2.甲方收到乙方装船通知书和乙方委托银行开具的合同总价65%的履约保函以及乙方出具相应数额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预付款;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书。从最终验收合格报告书签署之日计起一年后,如货物无质量问题且售后服务良好的(须提供质保期内每半年对有乙方提供的装备的单位的巡检记录,巡检记录须有甲方大队级以上单位的盖章),甲方在乙方提供巡检记录以及乙方出具相应数额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支付合同总价5%的质保金。
注:乙方向甲方开具的银行履约保函有效期限至验收合格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失效。
(二)国产消防车辆:
合同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并最终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95%(¥****),甲方暂扣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且售后服务良好的(须提供质保期内每半年对有乙方提供的装备的单位的巡检记录,巡检记录须有甲方大队级以上单位的盖章),甲方在收到上述巡检记录后30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现变更为:合同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并最终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95%(¥****),甲方暂扣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且售后服务良好的(须提供质保期内每半年对有乙方提供的装备的单位的巡检记录,巡检记录须有甲方大队级以上单位的盖章),甲方在收到上述巡检记录后30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注:最新的招标文件,以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aikou.gov.cn)发布的《关于2018年消防车辆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消防车辆)项目采购文件的更改(澄清、补遗)公告》为准。
七、招标代理机构: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大道60号蔚蓝海语印象初阳阁A2201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0898-66156469
八、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aik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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