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_科技处设备采购及服务
项目编号: SC[2019]3161
采 购 人: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5号
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采购文件处: 卢俊峰 宋洋 电话:0451-87220723
采购评审处:柁亚军 电话:0451-87220798
首次公告日期: 首次公告日期: 2019-09-03
更正事项:小微企业声明函为非星号条款
更正内容:
序号 | 原公告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32页第4行的:★(三)小微企业声明函,响应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微企业生产,提供声明函的享受政府采购优惠; | (三)小微企业声明函,响应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微企业生产,提供声明函的享受政府采购优惠; |
更正日期: 2019年11月20日
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