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代理机构: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检察院
三、采购项目及预算:执法执勤用车
采购 编号:201712870
采购预算金额:174,900.00元
四、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预算、供应商报价表及售后服务承诺请查阅下列网址:(请在七台河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自行查看)。
五、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六、供货要求:
1、 需求表中产品除有特殊说明外,均为出厂标配;
2、 车辆合格证、使用手册、工具包等齐全。
七、供货方式:
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签订合之日起30日内供车。 交车地点:自提。
八、验收、付款:
采购单位在提车时对车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自行支付购车款。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质量担保范围>》的规定。
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必须达到生产厂家合格产品的要求,按厂家规定保修(采供双方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质量要求:零公里准新车
质保范围和期限要求:整车全保,保三年或十万公里
售后服务要求:保证正常在本地保养,4S店认可
其他要求:标的车辆与4S店发生维修纠纷,由中标经销商负责协调
十、报价
1、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
十一、评标程序及成交办法:
1、采取:“封闭式”报价,即:询价室自动接收传真。截止报价时间,由采购人代表,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一起进入询价室,按询价采购操作程序整理供应商报价文件,填写价格比较表。由询价小组推荐预成交供应商并由询价小组成员签字。采购单位代表填写询价定标意见表并签字 。 成交办法:按合计报价进行比较,满足采购需求,在质量服务相等最低价格成交;
2、如果同时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合格报价,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列。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按无效报价处理。如果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最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废标处理。
十二、资质及报价:
1、资质后审:要求具有正规合法的汽车经销资质,所售车辆符合国家对汽车产品的各项规定。
2、报价时间:2017年12月26日8:30-10:00,超时不予受理。
传 真:0464-8688271 0464-8688272
采购单位咨询: 0464-8819396 刘先生
采购项目咨询:0464-8688257 张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0464-8688133 刘女士
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