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府谷县森林公安派出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府谷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公务用车采购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府谷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公务用车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FGCG-XJ-2019051
三、采购人名称: 府谷县森林公安派出所
地址:陕西省府谷县天化路59号
联系人:府谷县森林公安派出所经办
电话:0912873605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府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府谷县新区财税中心5楼
联系人:马龙隆
电话:0912-8723606
传真:0912-872360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府谷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公务用车采购1台
项目概况: 工作需要
项目用途: 公务用车采购(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采购预算: 1998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 2、采购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原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的规定;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1-20 09:00:00至2019-11-2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府谷县新区财税中心508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获取询价文件须携带公司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公章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2-02 10:00:00
2、投标地点:金莎国际酒店A座七楼(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65号)7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2-02 10:00:00
4、开标地点:金莎国际酒店A座七楼(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65号)7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2-8723606
2、开户名称:府谷县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谷县支行
4、账 号:61001697308052514019
十一、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府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