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加工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10-31 中国政府采购网114
核心提示: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加工采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加工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加工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GC[TP]2019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公安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联系方式:林荣元/ 0591-870946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特定条件:合同包1:(1)具备公安部装财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资格:所投合同包品目的产品(冬执勤服上衣、多功能服上衣、交巡警多功能服上衣、棉皮鞋)必须在公安部装财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内,在投标截止期前被公安部装财局通报中予以警告、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供应商须提供公安部装财局企业目录资格证明文件,同时在证明文件中须将目录企业所投合同包品种用记号笔划线标注)(2)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生产设备一览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现场生产线照片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电暖产品的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具备电暖产品的生产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合同包2、合同包3:(1)具备公安部装财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资格:所投合同包品目的产品必须在公安部装财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内,在投标截止期前被公安部装财局通报中予以警告、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供应商须提供公安部装财局企业目录资格证明文件,同时在证明文件中须将目录企业所投合同包品种用记号笔划线标注)。(2)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生产设备一览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现场生产线照片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10月31日 18:00 至 2019年11月0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谈判文件。

 

三、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备案编号:K-省公安厅-GK-201905-B3064-IDN。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385.359374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 18:00 至 2019年11月0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11月13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13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福建省省 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用途

数量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1-1

棉皮鞋(电加热款)

办公

137双

按照公安部《关于列装部分选配品种的通知》(公装财﹝2013﹞876号)棉皮鞋(电加热款)技术标准生产。(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2

皮手套(电加热款)

1243套

按照公安部《关于列装部分选配品种的通知》(公装财﹝2013﹞876号)皮手套(电加热款)技术标准生产。(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3

冬执勤服上衣(电加热款)

365件

按照公安部《关于列装部分选配品种的通知》(公装财﹝2013﹞876号)冬执勤服(电加热款)技术标准生产。(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4

多功能服上衣(电加热款)

372件

按照公安部《关于列装部分选配品种的通知》(公装财﹝2013﹞876号)多功能服(电加热款)技术标准生产。(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5

交巡警多功能服上衣(电加热款)

100件

按照公安部《关于列装部分选配品种的通知》(公装财﹝2013﹞876号)交巡警多功能服(电加热款)技术标准生产。(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

2-1

防寒大衣

1669件

主面料为毛涤缎背哔叽。(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2

高级警官50%羊绒大衣

18件

按GA762-2008技术标准生产。(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3

3-1

警用风雨衣

936套

按《关于试用新款警用雨衣的通知》(公装财〔2014〕986号)GA357-201*技术标准和公安部对警用风雨衣工艺改进要求执行。(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3-2

警用雨衣

5068套

按GA392-2009技术标准生产。(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3-3

交巡警警雨衣

317套

按GA392-2009技术标准生产。(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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