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安智能交通指挥系统一期维护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GWCG(2019)-98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6-209631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8月1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8月1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漳州市公安智能交通指挥系统一期维护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1908/t20190815_12688439.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潜在磋商供应商,现对GWCG(2019)-982-漳州市公安智能交通指挥系统一期维护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如下更正:
1、删除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格标准中:“(2)供应商应具备国家发改委核发或监制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证书,需提供相关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资格要求;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规则、评审标准-商务部分评分-磋商供应商综合实力-“磋商供应商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的得1分,甲级的得3分(须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此项不得分)。”更正为:“磋商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的得1分,甲级的得3分(须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规则、评审标准-商务部分评分-磋商供应商综合实力-“根据磋商供应商具有除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外的其他类别监理资质进行评定,多获得一项丙级的得0.5分,多获得一项乙级的得1分,多获得一项甲级的得3分(不重复计算,每项资质证书按最高级别计,并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更正为:“根据磋商供应商具有除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外的其他类别监理资质进行评定,多获得一项丙级的得0.5分,多获得一项乙级的得1分,多获得一项甲级的得3分(不重复计算,每项资质证书按最高级别计,并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其余内容不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双方均具约束力。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景山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主任:1330696866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华联商厦14层14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小姐:0596-209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