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广西公安视频图像解析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9年8月19日上午12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1-2833532;联系人:刘工、谢工
联系地址: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附件:广西公安视频图像解析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