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开展2019年度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推广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7-20 中国政府采购网117
核心提示: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开展2019年度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开展2019年度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推广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关于开展2019年度独立式感烟报警装置推广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CYCG_19_13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进

项目联系电话:187013662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豆各庄甲1号

联系方式:龚老师 010-858515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康进 1870136629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33号兴天海园二层2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第一包:11400个(东风乡、三间房乡、呼家楼、机场、六里屯街道)

第二包:10800个(奥运村、崔各庄乡、孙河乡)

第三包:10800个(朝外、东坝乡、垡头、香河园)

第四包:10800个(常营乡、建外、潘家园、双井、亚运村)

第五包:10800个(豆各庄乡、高碑店乡、黑庄户乡、酒仙桥、平房、王四营乡)

第六包:10800个(东湖、来广营、十八里店乡、望京)

第七包:10800个(管庄乡、金盏乡、劲松、麦子店、三里屯)

第八包:10800个(八里庄、将台、南磨房乡、小关、小红门乡)

第九包:10800个(大屯、和平街、左家庄)

第十包:10800个(安贞、太阳宫、团结湖)

采购要求: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便于联网操作,执行标准: GB 20517-2006《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精神,有效防范老年人家庭“小火亡人、小火致灾”等火灾事故发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及朝阳区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7、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裁判文书网截图)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投标产品应具有3C证明及《产品责任险》投保保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34.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22日 09:30 至 2019年07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33号兴天海园201)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投标人首先在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注册,注册链:http://oa.zggjzb.cn/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3843GDKV,注册并将公司信息提交成功后(不代表项目报名成功,也不能作为报名成功的依据),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如资料不齐,恕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小庄金台西路8号朝阳宾馆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及朝阳区政府采购网(cg.bjchy.gov.cn)上公告。 (www.ccgp-beijing.gov.cn)

公告发布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每包),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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