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基层难点堵点 服务百姓所急所盼 辽宁以司法所建设筑牢基层平安法治建设根基

   2024-08-16 法治日报-法治网2410
核心提示:2023年,辽宁全省司法所共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2910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249件,开展法治宣传5.1万余次,覆盖48万
 2023年,辽宁全省司法所共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2910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249件,开展法治宣传5.1万余次,覆盖48万余人次,在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和全民守法意识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这只是辽宁省司法厅深入推进司法所建设,筑牢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根基的一个缩影。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神经末梢”,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是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前沿阵地,更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辽宁省司法厅始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持之以恒推进司法所建设,在解决基层基础建设难点堵点上攻坚克难,在服务人民群众所急所盼中主动作为,为推动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在基层落地落实打下了坚实基础。

党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

基层党组织是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战斗堡垒。

辽宁省司法厅积极推动“党建+”向司法行政基层延伸,针对司法所党支部建设缺失和管理松软问题,创新指导各地构建县(区)司法局领导下的司法所“单独支部和所所联合支部”为主的支部建设格局,形成“强弱结合、以强带弱、融合发展”新局面。目前,全省司法所普遍建立党支部,把政治优势转化成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治理效能。

沈阳市大东区司法局机关各科科长与基层司法所联合党支部结对,确保“头雁效应”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将10余名“80后”“90后”党员下沉司法所,以“助理所长”身份谋划解决问题,协助联合党支部书记工作,解决了司法所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量不匹配问题。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所在,既是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的重点和关键,也是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和难点。

辽宁省司法厅坚持以培育星级司法所为抓手,梯次推进、打牢建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2024年,是全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司法所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组织机构更加健全,全省现有司法所1354个,实现了乡镇(街道)全覆盖;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司法所工作人员发展到6254人,涌现了以抚顺章党(街道)司法所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省司法所均达到三星规范化标准,5人以上、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的五星司法所达到236个。

作为五星级司法所的义县九道岭司法所建筑面积达200平方米,接待休息厅不但为群众提供了座椅,还设置了法治刊物自提点、便民服务点,7名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

筑牢和谐稳定首道防线

前不久,阜新市太平区孙家湾街道安馨社区居民小李家厨房水管破裂,导致楼下的张大姐家被淹受损,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分歧。

孙家湾司法所和太平区人民法院、安馨社区调委会联合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人员从邻里和谐、换位思考的角度,引导双方权衡利弊,妥善处理邻里关系,最终促使小李支付2000元给张大姐作为赔偿,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难点和重点在基层。辽宁全省司法所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要求,秉承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工作理念,常态化组织人民调解组织、“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研判预警等工作。2023年,共摸排矛盾纠纷线索12.4万余件,参与处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2.8万余件,全省88.7%的矛盾纠纷在乡镇以下得到妥善解决,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同时,辽宁全省司法所在党委政法委领导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合力不足问题,建立司法所与人民法庭、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四所一庭”联动机制,各地通过两方、三方、多方联动化解了众多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有效预防了大量“民转刑”案件和极端案(事)件。

已步入耄耋之年的张大爷、赵大娘老两口因为赡养费问题,近日将5个子女告上法庭。为妥善解决此纠纷,朝阳县司法局联合羊山法庭、羊山派出所、辽宁红枫律师事务所、羊山司法所开展联动调解,最终让子女认识到错误,纷纷表示愿意赡养老人,让其安度晚年。

擦亮司法为民鲜亮底色

“群众带着问题来,司法所带着专家去”,营口市首创的“巡回司法所”让人眼前一亮:营口市司法局集结全市律师、公证、法援、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等精英专家组建法律团队,带着资源上门、带着服务入户,让群众足不出社区即可享受“一站式”全链条优质法律服务。通过“巡回司法所”,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受众达2000余人。

近日,在庄河市昌盛街道将军湖社区居民评理说事点,辖区鑫兴紫郡小区党员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公司负责人、业主代表等召开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座谈会。庄河市物业办主任赵玉良为大家介绍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等相关规定,针对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业主权益保障等问题,逐一耐心解答,助力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

实践中,辽宁省司法厅始终坚持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司法所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准,积极发挥基层平台枢纽作用,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资源,多渠道、全方位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各地通过建立社区“法治护航”工作站、“巡回司法所”等方式,将服务拓展至社会治理最前沿。

同时,辽宁省司法厅注重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向村(居)延伸,建成1.6万余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2023年,全省司法所共解答法律咨询8.8万人次,初审法律援助申请2729件,“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承办了信访、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大量非调解类民生实事,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贴心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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