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民警查获的野生鸟类。
5月18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森林公安大队的民警和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在城市绿心森林公园将7只被解救的野生鸟类放飞。
据悉,自“捍卫·2024春夏平安行动”开展以来,森林公安大队针对辖区候鸟过境情况,制定专门工作方案,严厉打击危害野生鸟类资源违法行为。近日,民警成功解救野生鸟类17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4只。
5月16日,森林公安大队接线索举报称,在西集某农贸集市,有人涉嫌非法售卖野生鸟类。经进一步调查,17日18时,民警在村民郑某家中查获野生鸟类11只,查获用于非法狩猎的工具2件,嫌疑人郑某(男,38岁)如实向民警供述了其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行为。
据郑某供述,他平时喜欢养鸟,2023年开始在农村大集购买野生鸟类用于观赏把玩。一段时间后,郑某发现自己家周边林地内野生鸟类不仅数量多,还出现了自己没见过的品种,于是就萌生了猎捕的想法。2024年3月,郑某在购买了粘网、诱捕笼等工具后开始进行非法狩猎活动。
民警查获的11只野生鸟类中,有两只画眉和两只蓝喉歌鸲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余包含煤山雀、黄雀、黄腹山雀和斑鸠在内的7只鸟类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郑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经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检查确认,11只鸟类中,7只符合放生条件的予以放生,另外4只需到救护中心接受进一步救助。
5月7日,森林公安大队联合徐辛庄派出所在对辖区某集市进行检查时,获悉有人疑似售卖野生鸟类。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在宋庄镇某村村民王某(男,67岁)家中查获野生鸟类6只,用于捕鸟的拍笼4个。经鉴定,6只野生鸟类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嫌疑人王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6只野生鸟类已被送至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